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