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