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 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 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