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