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 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