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