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 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