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