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二年,闻纣 昏乱暴虐滋甚,杀王子比干,囚箕 子。太师疵、少师彊抱其 乐器而饹周。於是武王遍告诸侯曰:“殷有重罪,不可以 不毕伐。” 乃遵文王,遂率 戎车三百乘,虎贲三千人 ,甲士四万五千 人,以东伐纣。十一年十二 月戊午,师毕渡盟津,诸侯咸会。曰:“孳孳 无怠!”武 王乃作太誓,告于众庶 :“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之言, 自绝于天,毁坏其三正, 离逷其王 父母弟,乃断弃其先祖之 乐,乃为淫声,用变乱正声,怡说妇人。故今予发维共行天罚。勉哉夫子,不可 再,不可三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