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 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