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