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今犯 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 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所从 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 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 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