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 。督责之,则臣 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 不肖莫敢不尽力 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 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 极矣,贤明之主 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