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 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 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 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