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