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