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