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