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