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