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 多矣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 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 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 不服,以笞掠定之 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 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