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