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