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