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有人盗高 庙坐前玉环,捕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。释之 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 奏,奏当弃市。上 大怒曰:“人之无道,乃盗先帝庙器,吾属 廷尉者,欲致之族,而君以法奏之,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。 ”释之免冠顿首谢 曰:“法如是足也。且罪等,然以逆顺为差。 今盗宗庙器而族之,有如万分之一, 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, 陛下何以加其法 乎?”久之,文帝与太后言之 ,乃许廷尉当。是时, 中尉条侯周亚夫与梁相山都侯王恬开见释之持 议平,乃结为亲友。张廷尉由此天 下称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