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