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 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崔 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 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 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 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 彊杀无咎、偃於 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 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 见庆封。庆 封曰:“请为子 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 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