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