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