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