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 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 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 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 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 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 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 也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 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