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