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 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 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 而导之善者, 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 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 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 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