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