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