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