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 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 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 间有坚卢、范 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 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 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 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 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 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 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 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 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 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 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 畏诛,虽 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 其不言。故盗贼浸 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