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