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