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