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