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