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 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 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 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 、北假中 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 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 狱吏不直者 ,筑长城及南越地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