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 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 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 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