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 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 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