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