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