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 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 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 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 :“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 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 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