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 庸苦之,不予钱 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 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 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 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 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 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