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 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 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 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 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 。及淮南 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 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 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 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 。国除,地入于汉, 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